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  快讯  > 正文
【天天播资讯】国家发改委: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
来源:新京报     时间:2023-06-13 19:47:10


(资料图片)

6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“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”显示,完善税费优惠政策。2023年底前,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,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%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%征收增值税,对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%、10%增值税加计抵减。2024年底前,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、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,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。

(文章来源:新京报)

标签:

相关新闻

X 关闭

X 关闭

精彩推荐